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732
适应症:用于治疗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胃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关节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以及痛经等所致的疼痛。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716
适应症:适用于外科手术麻醉硬膜外麻醉,包括剖腹产术、区域阻滞急性疼痛控制持续硬膜外输注或间歇性单次用药,如术后或分娩疼痛,区域阻滞。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135
适应症:主要用于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218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 1.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2.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335
适应症: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01
适应症: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皮肤和皮肤软组织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724
适应症: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 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 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 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 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 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723
适应症: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 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 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 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 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 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